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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特殊食品和普通食品,兩者有什么區別?
發布日期:2024-12-31
特殊食品和普通食品是食品分類中的兩個重要概念,它們之間存在明顯的區別。
一、定義
1.特殊食品
是指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食用的食品,包括保健食品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,這些食品需要實行嚴格的監管。
2.普通食品
是指除特殊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,它們通常供一般人群食用,沒有特定的食用人群限制。
二、主要區別
1.食用人群
特殊食品:主要滿足嬰幼兒、老年人、患有特定疾病人群等特殊群體的特殊需要。
普通食品:適用于一般人群,沒有特定的食用人群限制。
2.產品特點
特殊食品: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或滿足特定人群的營養需求。例如,保健食品聲稱具有調節機體功能,不以治寧疾病為目的;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則針對進食受限、消化吸收障礙、代謝紊亂或特定疾病狀態人群的特殊需要專門加工配制而成,常見的形態多為粉態、液態。
普通食品:主要滿足一般人群的基本營養需求,沒有特定的保健功能或針對特定人群的營養需求,符合各種普通食品應有的形態,例如糖果、飲料、糕點等。
3.銷售方式
特殊食品:不得與普通食品或藥品混放銷售,必須在證照齊全的正規場所銷售,并索要發票或銷售憑據。網上購買時要選擇資質齊全、信譽度高的店鋪,并保留好交易記錄和相關憑證。
普通食品:銷售方式相對靈活,可以在超市、便利店等多種渠道銷售。
4. 用途
普通食品:主要為人體提供能量和營養成分,維持人體正常新陳代謝。
特殊食品:如保健食品以調節人體機能為目的,強調產品具有保健功能;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作為一種營養補充途徑,為患者的疾病治療、康復及機體功能維持起營養支持作用。
5. 使用方法和用量
普通食品:僅口服,一般無規定食用量。
特殊食品:如保健食品有明確規定每日食用量;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食用。
6. 標簽聲明
普通食品:不得宣稱具有保健功能或對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功能。
特殊食品:可以標識獲批準的特定保健功能,或闡明產品配方特點或營養學特征,根據產品類別注明適宜人群或使用的特殊醫學狀況。
三、注意事項
特殊食品不能替代藥品:盡管特殊食品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或滿足特定人群的營養需求,但它們不能替代藥品。消費者在購買和食用特殊食品時,應明確其用途和限制。消費者在選購特殊食品時,應從多方面進行辨別和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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